为了做好每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和计划编制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建立规范的招生计划编报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结合社会需求和我校实际办学情况,从有利于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省教育厅当年对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的批复文件内容,确定当年预招生专业。每年5月下旬,由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对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组织会议进行研究和论证,经学院领导同意后确定最终招生专业和规模。
二、每年6月15日前,成人教育学院向各教学单位印发当年申报招生计划的通知和招生专业目录。各教学单位按照招生计划申报要求,根据自己教学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招生专业计划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及时将纸质版表格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如有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作当年不招生情况处理。
三、凡是与成人教育学院签订过合作办学协议的,并且经过省教育厅评估批准合格的教学单位才具有资格申报招生专业计划。凡是不满足上述条件的,都不准进行申报。
四、准许申报招生专业计划的各教学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我院的通知要求,针对各自的办学情况和历年招生就业情况,从实际出发,科学地填报招生专业计划。
五、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招生专业计划申报表进行汇总整理,制作校本部和各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和计划编制情况一览表,上报学院领导审议,审议通过的教学单位均可按照上报的招生计划进行后续的招生工作;审议未通过的须按照要求修改计划,再进行上报审议,直到审议通过。招生办公室须对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归档备案,便于查阅。
六、每年7月份,根据每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应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计划填报工作,并提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核,直到审核通过为止。
七、各教学单位应该严格按照所申报的招生专业和名额进行招生,不得擅自增加申报以外的招生专业和名额,如出现增加申报以外的招生专业和名额,必须到招生办公室进行重新申报备案,经过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审批通过。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上一条: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材料上报审批及备案存档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