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在办理学历认证,需要学校出具学历信息错录证明时,须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1.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录取大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毕业生成绩审核名册、毕业生验印表、校档案室的证明(均须加盖省校公章)。
5.因毕业办证出错,联系本人学习时的办学单位,出具证明,写清信息出错的原因,并确认毕业证与现用身份证者同属一人(加盖毕业办学单位公章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6.因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⑴制式户籍证明原件(须带有本人照片);⑵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须加盖经办民警章,单位电话)。
7.因姓名变更的,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制式户籍证明原件(须带有本人照片,并体现曾用名)。
学生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省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如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本人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上一条:关于印发《陕西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学籍学历管理队伍调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