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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考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3    作者:办公室     来源: 成人教育学院     点击:

各成人教育教学点:

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1号)要求,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复查新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大表信息、《新生登记表》信息是否一致, 身份证、考生信息表与本人是否相符,重点核实持临时身份证、新办身份证新生身份及外省籍新生身份,严防发生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2.复查新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专升本考生是否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照顾类考生是否符合相应的照顾政策。

二、复查程序

1.自查。各教学点在新生入学阶段做好登记、自查工作。新生报到时,必须由学生本人按表格要求亲笔填写《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见附件)。各教学点受理登记审查手续者须在表上签名,以示负责。

2.审核。各教学点将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大表信息与《新生登记表》逐一核对,无误后签署教学点审查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处理。对复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校本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4.备案。各教学点务必将复查工作主要负责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自查报告(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考专升本层次考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以书面形式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成人教育学院。

5.《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由各教学点根据学生数量自行复印。复查工作结束之后,各教学点须将该表入档保存。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主管领导牵头,指派专人负责,对本校2016年成人入学新生资格进行逐一核查,对新生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政策及时妥善处理。因复查工作不到位而产生的问题,校本部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贺禹 王大庆

联系电话:029-81896135 82069111

附件:《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

成人教育学院

2017年3月3日

附件:

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

准考证号: 录取学校及专业: 学习形式:

姓 名

总分

性别

出生日期

学校加盖

骑缝章

政 治

面 貌

文化

程度

参加工作

时 间

工作单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承诺:

1.报考2016年成人高考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

2.已了解录取专业及行业准入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符合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3.因个人信息、证件不真实等造成的后果,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

学校受理新生

登记者签名:

年 月 日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凭本人录取通知书报到。2.此表由本人亲笔现场填写。3.此表由各校复制,复查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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