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6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在省教育厅备案的成人高等教育各教学点。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详见《关于做好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6号)。
三、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安排专人逐条对照标准进行自查。
(二)对照自查过程中,请按《校外教学站点建设标准》逐条将支撑材料归类装入档案盒。4月20日前,请将自查支撑材料目录报送省校。
(三)形成自查报告。从办学资质、招生规范、基本办学条件、教学组织、学生管理、学费收取等方面总结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送省校。
(四)各教学点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检查人员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改。
(五)省校将于4月20日之后,组织人员赴各教学点指导自查工作。
(六)不再举办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点请以公文正式告知省校。
联系人:贺禹
联系电话:029-81896135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室0613室
附件:《关于做好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6号)
上一条:关于编报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及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6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